2012年4月1日 星期日

基隆罰娼嫖 鐵路街見年輕私娼 (自由裁量) 2011-11-10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11/20111110193429.html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1-10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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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10日電)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後,基隆市警方昨天查獲首起性交易案,娼嫖各裁罰新台幣1500元。警方說,這處風化區以往都是年紀大的娼妓營業,這次查獲24歲的年輕私娼,相當罕見。

基隆市第一警分局今天表示,轄內成功一路巷弄內的私娼寮有的是個體戶,有的是2、3人集合租屋經營,而位於台鐵西幹線路邊的宿舍改裝地區,俗稱「鐵支路邊貓仔間」,是基隆著名風化區。

私娼穿著裸露在私娼寮等待尋芳客,還得邊躲警察。警方說,以往固定有守望、取締勤務,加上私娼躲警方,買春型態改變,當地生意不佳,留在當地生存的私娼,大多數年紀較大。
警方說,便衣查緝人員9日晚間查緝時,林姓女子正好向便衣警察拉客,幹員不動聲色,假裝隨同林女進入屋內時,恰好見到吳姓嫖客正在穿衣褲,剛辦完事準備離去。

警方見機不可失,立即表明身分,44歲的吳姓男子坦承,與剛剛向警方拉客的24歲林姓私娼買春,以一節15分鐘新台幣1000元性交易。

警方在屋內起獲使用過與未使用的保險套7枚、潤滑液1瓶。警詢後,兩人均坦承性交易。警方依照新修正社維法,對兩人各開出1500元罰單,娼嫖在繳交罰款後離開警局。

辦案人員說,「當地私娼寮,很少查獲那麼年輕的娼妓。」私娼大部分是自願賣春賺錢還債,但警方並未多詢問林女的背景。這是社維法修法後,基隆市警方開出的第1張娼嫖都罰的罰單。10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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