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江宜樺說,性交易無法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還是要走修法這一條路


聯合晚報2011/09/26法律漏洞未補 性交易無法可管罰不了?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有無設置色情專區的規畫?台北、高雄等五都口徑一致,都表示目前無意設置。圖為荷蘭阿姆斯特丹紅燈區鏡頭。報系資料照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罰娼不罰嫖條款,大法官會議認定違憲,將在今年116日失效,失效前若沒有完成修法,將出現性交易無法可管的窘況。行政院將社維法修正草案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對於修法進度,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將全力以赴,他將拜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兩名召集委員,希望盡早排入議程。
大法官會議在民國9811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維法第80條第1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宣告條文在今年116日失效。
為了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行政院今年714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成立性交易專區,若不在專區內合法場所從事性交易,娼嫖皆罰。
江宜樺說,社維法修法被行政院列為優先法案第三案,此次修法只牽涉到社維法第80條第1項,條文不多,並非審議整部新法案,應該不會來不及審議,目前沒有規畫如果沒有通過之下的替代方案。

江宜樺表示,內政部現在全力推動修法,他下周將拜會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及張慶忠,請召委盡早把案子排入議程,如果真的到10月底還無法通過初審,內政部可能會請黨團將草案抽出委員會,逕付院會二讀,由朝野協商以加速審理,如果10月份情況仍不明朗,內政部就會開始想替代方案。

江宜樺說,性交易無法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還是要走修法這一條路,內政部去年底、今年初就不斷提及社維法第80條第1項失效所帶來的後果,他希望立法院也能共同體會事情的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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