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8日 星期六

一樓一鳳「適度放寬」 授權地方管



一樓一鳳「適度放寬」 授權地方管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1-01-27/聯合報/A8/綜合】

內政部研議「性交易除罰化」,政策出現轉折。原本政府有意開放性工作者採「一樓一鳳」經營,現在也研議保留地方設置專區(紅燈區)的可能性,內政部打算「適度放寬」,授權地方政府修訂「娼妓管理自治條例」。

內政部目前的想法,是讓既有、傳統已形成的性工作者專區或聚落範圍,未來可合法從事性交易,並納入適度管理。

大法官第六六六號釋憲文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之一「罰娼不罰嫖」規定,應於二年內失效,內政部目前不打算另訂專法,而是採取方式,以「平等原則」,讓娼妓與嫖客在一定條件下,於地方保留的專區範圍內從事性交易,娼嫖雙方都免受處罰。

經一年研議,內政部終於理出性交易除罰化的方向,次長簡太郎今天將邀請法務部、經濟部等,研議保留地方設置專區的作法,凝聚共識,春節後的二月十八日,將提報「行政院人權推動小組」討論通過。

據了解,目前五都十七縣市中,宜蘭縣、桃園縣、台中市、台東縣、澎湖縣、南投縣及台南市仍訂有娼妓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可研修自治條例,以警察機關為管理機關,有效管理娼妓問題,做好衛生醫療、性病防治及課稅等。

以宜蘭縣為例,目前有娼妓十九人,娼妓採登記管理,對違法的暗娼移送司法機關裁罰,在自治條例修訂前,已登記或申請執業有案娼妓,以在原登記區域內執業為限,遷出或異動均由警察局管理。

據透露,內政部去年曾邀專家學者舉行政策座談會,當時共識是避免成立專區,以免被汙名化,考慮讓性工作者採「一樓一鳳」的個體戶或個人工作室經營。

內政部今天調整的方向,將授權地方保留既有、傳統專區做研議,地方如欲新設置專區,可由地方議會通過,或以地方公投決定。

2011-01-27/聯合報/A8/綜合】


鄧師評
1. 1.性交易除罪化!
2. 2.性工作自由化,但公權維持必要最小限制的安衛管理
3. 3.專區可採自治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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