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烏坎村抗爭 大陸問題縮影

烏坎村抗爭 大陸問題縮影 中央社 – 2011年12月21日 下午10:43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特稿)大陸廣東省「烏坎村事件」在中共省委介入處理下暫告一段落。回顧事件,這是大陸問題的縮影,是貪腐和民權未獲保障的產物。
近幾年來,類似事件其實早已在大陸慣常發生。儘管北京當局三令五申囑咐地方政府不能隨意變賣農民土地,侵權事件一再出現,當中偶有民眾「揭竿起義」,但不少被當局強力打壓,不了了之。
位於廣東陸豐市的烏坎村,當地村民自9月底起因不滿土地被官員侵占變賣而展開維權,規模一次比一次龐大。

村民的行動初期也受到地方官員鎮壓,但他們並未屈服,加上後來村代表薛錦波被公安扣留期間死亡,更加激發起村民的抗爭立場。

踏入12月,由於參與抗爭的村民人數愈來愈多,加上香港媒體的報導,事件逐漸引起國際媒體關注。期間,有人形容這是1989年北京「六四」天安門事件後,大陸最嚴重的一起民眾「起義」。
可能是眾怒難犯,加上事件受到海外媒體關注,汕尾市委書記鄭雁雄於19日公布,將會收回已賣出的村民土地,同時烏坎村黨支部書記薛昌、村委會主任陳舜意被「雙規」。
不過,事件並未因此平息,鄭雁雄的官僚言論反而進一步激起民憤,香港一些媒體甚至以「狗官」來形容這位大員。

20日,中共廣東省委終於介入處理事件,派遣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到前線處理。翌日,朱明國與烏坎村代表林祖鑾會晤,林祖鑾滿意對方的承諾,事件終獲解決。

據報導,朱明國答應了烏坎村村民的3項要求,一是釋放被捕村民、重新檢驗薛錦波的死因及歸還遺體,以及承認烏坎村臨時代表理事會的合法地位。

由於獲得朱明國承諾,烏坎村隨即取消原定的遊行計畫,同時爭取恢復村內的正常生活。
綜合各方評論,「烏坎村事件」確實是大陸近幾年來較為嚴重的一次民眾抗爭行動,而且持續時間頗長。

究其原因,大多數評論相信,這是一起官員貪腐和侵占農民土地所觸發起的個案。類似事件在大陸時有發生,但從未像這次,影響如此深遠。
首先,這次事件導致廣東省委介入處理,並完全接受村民的要求,包括村代表的合法身分,這是過去少有的事。

其次,事件爆發期間,對附近農村也帶來漣漪效應,譬如同位於汕頭市內的澄海區溪南鎮,也一度有千名村民上街進行類似抗爭。
與此同時,汕頭潮陽區海門鎮也有村民跟風,上街抗議政府在當地增建燃煤發電廠,結果迫使當局暫停興建。

對於廣東東部這一波由烏坎村觸發起的維權浪潮,一些港媒形容為「新農民運動」。
對於這股「新農民運動」,熟悉大陸事務人士分析,「烏坎村事件」是大陸開放改革以來,因社會分配過程中不公平所造成的現象,加上官員貪腐,令老百姓極度不滿。
而由於老百姓沒有正常渠道尋求解決辦法,地方官員又一味強力打壓,官官相護,最後民眾只有上街維權。

再說,在廣東境內,東部汕頭和汕尾市一帶向來比較特殊,自改革開放以來,這些地方的官員貪腐問題嚴重,也不用心於地方建設,令民怨加深。

這些分析人士指出,這次事件無疑對廣東甚至北京當局是一次教訓;如果當局「以人為本」,就應該汲取教訓,改革當地的人事行政,提升管治水平,把「壞事變好事」。
這次事件也說明,隨著大陸社會日益發展和漸趨開放,當局已不能再像以往般,一味強力打壓,否則只會令事件惡化。

在這次事件上,廣東當局最終作出讓步。但分析人士說,在中共堅持一黨專政和維穩的原則下,未來當局在類似事件上是否會繼續持開放態度,仍有待觀察。
此外,在中共不放棄一黨專政而又無法找到可以保障民眾權益的合理制度前,類似「烏坎村事件」恐怕在大陸各地還會發生。

日前,也有港媒指事件可能會影響到廣東省委汪洋的政治行情。分析人士認為,「烏坎村事件」自9月拖延至今才獲解決,汪洋肯定要負上政治責任。
汪洋自2007年底上任省委書記後,即擺出一副「新人事、新作風」的開放態度,提出了「解放思想」和「廣東敢為先」的積極口號。

期間,有人認為汪洋正與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比拼政績,以爭取晉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近年來,薄熙來在重慶展開「打黑」、「反貪」和「唱紅」運動,雖然引來爭議,但總體上獲得中央和大陸民眾支持,重慶「一片平和」,展現了「新氣象」。

相對的,在中共18大於明年舉行前,廣東卻發生「烏坎村事件」,這勢必打擊汪洋在廣東的管治形象和執政能力,成為其今後在政壇上的「負債」。

但分析人士指出,中共黨幹的升遷,一般不會受個別突發事件影響。

譬如,2007年底,汕尾紅海灣有數民村民因抗議興建發電廠而遭殺害,但這起嚴重事故並未影響時任廣東省委張德江後來晉升國務院副總理。

分析人士說,有「小胡錦濤」之稱的汪洋,早已是晉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大熱人選,以中共的傳統做法,如已安排汪洋入局,相信不會因此而把他拉下馬。10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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