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新聞眼/內務不整齊 就不是好警察?

【聯合報 ╱ 本報記者陳金松】
2011.11.27 02:25 am
員警亂內務不整齊,是否就無法保護人民,不能成為好警察?這個答案,在多元社會或許見仁見智,但民眾會關心嗎?民眾在乎的,應該是警方能不能維護治安、提供便民服務。督察管的員警內務,對民眾真的是蒜皮小事。

幾名交通分隊的員警在寢室或「多人共住」的備勤室亂擺衣服、鞋子、反光背心,督察鄭重其事檢查,註記劣蹟,列為督導通報要求查明、回復、檢討。

這些警察內部管理的「小事」,被處分的員警當然忿忿不平,其他基層員警看在眼裡,也很不爽;因為一名中階主管上書請命,果然引發基層熱烈回響。

警察寢室整不整齊,不干民眾的事。警察會不會把駐地當成家,多數民眾也不會多關心。更重要的是,督察到寢室檢查,員警把內務搞好了,不見得就會變成民眾眼中的好警察。

警界督察系統目的在督管警察紀律,「督」與「被督」者之間有矛盾衝突,絕對不是什麼新鮮事。好笑的是有些「冷血」督察,以前「被督」時最恨督察,掌權砍人卻毫不手軟,全是換位置就換腦袋,相當諷刺。

警察講求團隊紀律,紀律渙散的警察部隊,不可能保護人民,適度管理有其必要但掌握考核大權的長官們心態很重要,別以處分員警為樂。
【 2011/11/27 聯合報】 @ http://udn.com/

評 :
1. 督察著手警紀管理?還是警紀經營?
2. 督察上的賞罰,將需用盡智慧!
3. 團隊紀律不需要嗎?警察是公權強制力的集合體,雖非線上作業,但一定之 SOP 與價值標準,仍應由團隊概念中形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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