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日日春--高雄廢娼 二度拿弱勢開刀

高雄廢娼 二度拿弱勢開刀;
扁馬作研究 僅止於研究?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祕書 鍾君竺
(92/10/12)
報載,高雄市最後一家公娼館也走入歷史。原因是「市長謝長廷爲規劃愛河成優美的親水休憩景觀區,卻發現有這家相當礙眼的『喜樂宮』」可笑的是,高雄公娼館的對面,即是天天有六、七十個大陸妹出入的賓館。公娼抗爭的歷史沒在高雄重演的原因很簡單,高雄只剩下四個公娼,勢單力孤;謝長廷會挑她們開刀的理由也很簡單,她們毫無反擊之力。
這種柿子挑軟的吃、完全背棄民進黨當初對弱勢承諾的作為,發生在台北廢娼六年後的今天,可以看見高市府不但完全沒有從歷史裡學習,還對弱勢人民以強凌弱。
台北廢娼開啟了國內對性產業政策的各界討論。六年來,日日春協會舉辦過三次國際娼妓文化節,與會的上千人次民眾多數表示「不支持完全禁絕或無條件開放,主張有效管理的合法化」;2002年,北市府公佈的研究報告指出政府應「舉辦公共論壇,鼓勵與性產業工作者的溝通」;同一年,行政院婦權會委託城鄉研究所夏鑄九教授及中正大學勞工系教授藍科正主持學術研究,兩份研究均不約而同的指出,建議將性工作與性產業「除罪化、合法化、正式化」,制定性交易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配套。今年六月,內政部余部長還針對合法化結論指出,此案「茲事體大」,必須「審慎研議」。
如果不分中央或地方政府,從世界進步潮流、學者專家、民意基礎來看,多同意要「舉辦論壇、討論如何針對性產業作有效務實管理」,為何高市府完全視而不見、聽若未聞,硬是以「廢娼」為作秀手段?
在高失業率及經濟不景氣下,許多處於跌落懸崖邊緣的社會底層弱勢,必須從事性產業負擔生計,但私娼臨檢查緝、治安敗壞私娼被搶被殺,逼得弱勢者連最後生路都被阻絕時,不是發生更多自殺事件就是變成「失業犯罪」的治安事件。而一連串的廢娼掃黃政策,警力長期浪費在私娼查緝上,色情並未消失,只是不斷變換營業形態,性工作者保護費支出增加給業主私下與不肖員警、民代共生共利,反而大喊缺錢的國庫無法徵收巨額稅金,同時大大增加防治愛滋的困難度。
在這樣的情勢底下,我們卻看見,扁、馬政府在學者提出報告後,均無「魄力」處理後續舉辦公共論壇、務實面對性產業,而謝長廷更是大開倒車,讓弱勢毫無生存空間。這樣的國度,這樣的城市,讓弱勢者看不見明天,也讓底層生存的人們更沒有希望。
 
 
越南新娘賣淫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祕書 鍾君竺
(92/10/09)
繼今年三月警方查獲第一起越南新娘假結婚真賣淫案例之後,昨日警方再度查獲四名越南新娘。據四名越南女子指稱,她們是被騙來台嫁給有錢老公或打工賺錢,結果不但被迫賣淫,而且還拿不到交易的半毛錢。表面上看來,這又是一起被騙被救援的案例,但實際上,造成她們被重重剝削的幫兇之一,即是偽善的政府不正視性產業的龐大地下經濟造成的。

由於性產業在台灣是地下經濟,小姐要從事性工作,往往只能依靠業者打點黑白兩道才能從業,在這種依賴關係底下,小姐與業者的權力關係自然不可能對等,合法公娼可以三七分,私娼只能四六甚至五五分;外籍性工作者更是地下經濟裡的地下,一般而言只能拿到三成左右,其性工作者加上非法移民的身份,遂成為居中仲介者的肥羊。講理的仲介者可能會跟小姐談好分成,不講理的仲介者可能就如此例一樣,「老闆曾表示接客一人得1500-2000中,小姐可分六百。但賺來的錢最後都被拿走,小姐半毛也沒拿到」「接客五次以下要被打,所以只好乖乖接客」性工作者的主體性在這種環境裡根本不可能被看重,更遑論對抗業者的剝削。

如果將性產業還原成一般商業來看待,我們就會明白,外籍性工作者的處境與當年台灣未討論擬定外勞政策時無異,人蛇不過是仲介,他們只是利用台灣存在的人力與性消費市場來賺錢,重點是,台灣將外勞經濟與性產業經濟地下化時,他們才更有機會居中賺取暴利,因為越是地下化,這些想來台謀生的外籍勞工與仲介之間的權力關係就越是不對等,外籍勞工的生存處境也就越艱辛。要讓這些底層的人們生存的有尊嚴,首先得破除政治的偽善,將性產業除罪化,再來檢視討論性產業裡的外勞政策,才有可能賦予這些弱勢者更多的力量。

 
 
誰 把她們推下海?嚴懲蛇頭有用嗎?
─大陸女子六條人命的省思
 
大陸女子偷渡來台被蛇頭推落溺海,六條人命身亡。
兩岸當局則忙著政治喊話,互相指責對方的不是。經濟強勢的台灣當局,想以此慘劇,回打政治力量佔優勢的中國一耙。而行政院長及陸委會主委則以依法嚴辦涉案蛇頭、清查兩岸人蛇集團、嚴格查緝偷渡…等說法回應。
兩岸當局偽善大陸妹人權保障空談
日日春協會和性別人權協會認為,針對這個事件,兩岸當局反應其實是同樣「偽善」,不願面對「六條人命」背後真正的複雜結構問題,只是把問題焦點放在人蛇集團惡劣,呼籲對方攜手合作打擊人蛇犯罪為解決方案,同此一調回應對人權的重視。
這次「六條人命」事件到底為何發生?只是人蛇推她們下海,還是背後更複雜的政治、社會、經濟等因素,致使這些弱勢經濟難民落海。人蛇集團如何有效打擊,打擊之後,還會不會有下一次的「六條人命」?政府只做表面假好人,真正現實問題不面對,弄錯方法,恐怕反而變成推她們下海的「助手」。
避免悲劇重演面對複雜性產業政策
嚴懲蛇頭並不能有效解決大陸妹人權被侵害的事件,落海溺斃只是冰山一角。大陸女子絡驛不絕偷渡來台同時牽涉幾個不同的複雜問題:台灣沒有一套有效管理的性產業政策,性消費市場蓬勃存在,並且從不因經濟弱勢女性流向富有區域從娼淘金的「經濟難民」現象,是全球化經濟一環,台商去大陸拼經濟,大陸妹也來台拼經濟。數十年前台灣婦女去日本美國從娼拼經濟,數十年後貧窮大陸女來台拼經濟。
性產業地下化是黑道白道犯罪組織化賺取暴利的主要原因,色情不會消失,只是暴利進了背後黑白道與政治包庇的共生共利的集團;在兩岸特殊政治氛圍下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更讓大陸來台的弱勢階級備受差別待遇。許多來台大陸妹,有著三層弱勢身份,移民工作者、而且是大陸籍移民工作者、而且更是被污名的性工作者,因此她們在台的人權問題早已層出不窮。但台灣要如何面對這個兩岸複雜的政治、經濟、社會問題,不是打擊人蛇就能解決。
打擊人蛇效果有限協助大陸妹對抗剝削
目前靖廬收容大陸女子懷孕欲墮胎的問題還沒解決,又發生大陸妹「六條人命」的慘劇。從歐洲經驗顯示,面對移民性工作問題,移住從娼的潮流不會因打擊人蛇而減少侵害人權的問題,政府應如何提供各種服務管道,協助她們有力量對抗剝削,才是真是保障人權之路。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性別人權協會 2003.08.29
新聞聯絡人:
日日春協會秘書長王芳萍2553-1883、0932-38-3344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0937-142-42
 
 
 
[時事評論]
看靖廬大陸妹墮胎問題
叫母親太沈重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祕書長王芳萍
 
在許多不同場合談論「性交易」議題時,不少人總會質疑,「她們好手好腳的,為什麼會轉業困難」?我可以從社會污名、社經資源條件不足、娼妓生涯…,總總面相切入說明。聽眾理解,但仍狐疑,「洗碗這些體力勞動,難道她們不能做?」
 
「她們身體都很差,沒辦法勝任勞力工作…」我雖然解釋了女性勞動者在職場上的辛苦,但始終說不清楚,性工作怎麼會搞到身體很差。我也始終帶著這個「不清楚」伴隨著與我熟識的公娼,協同她們轉業。有的50歲,有的不到40歲。

和40歲不到的小莉開會出遊,她沒辦法走遠路,五分鐘就喘虛虛。晚上躺在床上,咕嚕嚕吞了六顆安眠藥還睡不著,搞得我心頭沈重頭皮發麻。睡不著就講話。從她年輕時癡情為男友自殺,割腕、跳樓…,到35歲月經就不來了,現在要想生孩子也生不出來了…,因為嬰靈之說,她說有幾個被她拿掉的孩子一直跟著她。有幾個孩子和我一起待在房裡,「啊」一聲,我寒毛豎起。

和50歲的阿鳳出國開會,白天沒兩下她就不支了。不能走路,提不了重物,使我備感負擔心頭鬱卒,夜裡睡起,她說夢到幫她媽媽接生…,聊到她年輕時拿掉八個孩子,當時為了拼命賺錢,總是拿掉孩子,沒兩天又繼續上班,子宮早已嚴重下垂。至此,我才明瞭好手好腳,支撐著是極其脆弱的身體。我也才知道,在早年台灣的避孕知識、技術還不進步時,娼館裡不少性工作者拿掉七個、八個小孩是常事。為了賺錢,她們什麼客人也都接。真的是「要錢不要命」。在那個年代的勞動底層,那一個人不是這樣打拼。撐起一家生計的性工作者、也就在中、晚年帶著這樣「好手好腳卻又殘破不堪」的身體。

「懷孕」,要算性工作的職業病。預防職業病,當然要從改善勞動環境、勞動條件下手。要有好老闆,要不用擔心警察抓,要有要求客人尊重小姐的制度…要在一個對性工作者友善的環境中,她們才有足夠的籌碼要求客人要戴保險套才接客。但是性工作現在是非法,法律把賣淫者不但不當成勞動者,而且還當成罪犯,她們在職場中懷孕的風險,只能全數個人承擔。墮胎,成了最簡便的處理法則。本地性工作者如此,外地來台的性工作者的處境就更慘了。

靖廬843名女性收容人中,約近60名待產和產後媽媽。其中不少是來台從事性工作的。性工作者意外懷孕原因多多:客人不戴保險套的、客人做到一半把保險套拔掉的、被老闆限制沒有條件自主拒絕客人的、非法入境人生地不熟致沒有條件準備避孕措施的、避孕知識不足的…若她們在大陸,或沒被「抓」到靖廬「收容 」,肯定「打胎」是大部分人的選擇。因為大陸的一胎政策,未婚懷孕是「代誌大條」。要被政府罰錢,繳不出錢還會來拆妳家房子,甚至「單位」知道妳懷孕八、九個月,還是叫人把妳帶去「打胎」。所以,難怪靖廬懷孕大陸妹,這麼急急希望拿掉孩子。偏偏兩岸的政治關係搞得,大陸船不來接,大陸妹被台灣「強制收容」回不去也出不去。「關」在靖廬,連想要自主決定把孩子拿掉的權利都沒有,即便她們之中,未婚成年者應可適用台灣的「優生保健法」,但也因沒人願代理簽下「手術同意書」,而被迫成為未婚媽媽。有的,連孩子的爹是誰都不知道。

不要讓母親節「叫母親太沈重」。面對這些不想成為媽媽的大陸妹,和這些從墮胎歲月中走過的公娼姊妹…,不管是外來的還是本地的,台灣社會要如何務實面對性工作者的工作與生活,才會有更進步的預防「懷孕職業病」的措施與政策。
 
 
 
2003/05/06 流鶯遇害
 
文/王芳萍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祕書長)

又死了兩個流鶯。

從近十年新聞剪報發現,每年,都有流鶯從事性交易橫死套房內的命案新聞。她們慘死在不同的地方。

89年,一名瞞著中風丈夫在桃園文昌公園附近站壁的流鶯,與嫖客發生爭執被砍傷不治;88年,台中中山公園的流鶯,連接兩名慘遭嫖客利刃割喉,其中一名只因譏笑嫖客「性無能」;86年,失業男子盯上高雄旺盛街流鶯,三度劫財劫色,勒死一名,兩名幸運被救。十年來,報面上看得見的流鶯遇害死亡個案已有十餘人。

每當連續謀殺流鶯的個案發生,媒體突顯的是犯罪心理專家的推測:兇手可能是某種精神病態云云…。當問題只被定性為犯罪的社會個案,我們只能看著一、兩天的報面,怨嘆這些不巧遇上殺手的流鶯。

當然不只是個案。報面上看不到的,流鶯被殺、被槍、被揍、被白嫖的案例早就不計其數。被客人用美工刀割喉的、被煙灰缸重擊頭部血濺套房的、被暴力扭打頭轉到後面的,這都是近年來,在台北基隆的私娼姊妹口耳相傳的真實恐怖經驗。

性交易因強大的道德污名,長期被法律禁止,但性又是人性真實慾求,性工作無所不在。當性產業放任地下非法化時,個體戶的流鶯最是處在高危險的工作場域;她們在外拉客、目標明顯,進到屋內、單人應付,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罰娼不罰嫖,又讓惡客得以百般刁難,流鶯勢單力薄、也無對抗籌碼。

即便如此,但是仍有許多家計困難的中高婦女,瞞著家庭人際網絡,冒著危險、孤單的在街上討生活。細數過去遇害的流鶯,這些為人母親的弱勢婦女,就成了不當法律政策下的犧牲品。

在高市死了兩個流鶯之後,隨之,今年年底,高市唯一的公娼館,也將予以廢止。主動廢娼,只因為謝長廷市長認為公娼館與愛河水岸風情不搭調。春色永遠禁絕不了,政客也心理明瞭,不面對性交易的務實調整修改,相信,流鶯遇害個案也不會止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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